大连律师咨询|希望你知道,但不希望你用到之正当防卫篇

发表时间:2023-10-25 10:52作者:大连律师咨询

大连律师咨询|正当防卫,很火的一个话题,但这个真不是一般人能用的上的,为什么呢?先了解下:

定义

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根据《刑法》 [1] 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成立条件

一、有不法侵害发生:

不法侵害行为构成犯罪的行为,包括侵害人身,财产,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同时也并不是对所有的违法行为都可以实施正当防卫,比如贪污就不合适。另外不法侵害应是由人实施的,对于动物的加害动作予以反击,原则上系紧急避险而非正当防卫。不法侵害必须真实存在。如果想象受到侵害,那么就构成假想防卫。假想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如果其主观上存在过失,且刑法上对此行为规定了过失罪的,那么就构成犯罪,否则就是意外事件。

大连律师咨询|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才能对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性和紧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一般认为以不法侵害人开始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时开始,不法侵害的结束时间,当合法权益不再处于紧迫现实的侵害威胁的时候,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比如:不法侵害人被制服,丧失了侵害能力,主动停止了,已经跑掉了。但这并不绝对,比如大师兄抢了二师兄的钱包跑了,虽然抢劫行为已经结束,但二师兄为了夺回钱包,捡起一块砖头扔过去把大师兄打倒,仍然构成正当防卫。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之外防卫的还有:事前防卫(事前加害)或者事后防卫(事后加害)。前者被俗称为“先下手为强”,大师兄可能要抢二师兄的钱包,还没动手,二师兄就一砖头拍过去,这肯定不成。大师兄抢了二师兄的钱包,几天后二师兄在街上看到大师兄,然后一砖头拍过去,这也不成。都不属于正当防卫,有可能还会构成犯罪行为。

三、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比如大师兄抢了二师兄的钱包跑了,虽然抢劫行为已经结束,但二师兄为了夺回钱包,捡起一块砖头扔过去把大师兄打倒,仍然构成正当防卫,但二师兄夺回钱包后,不解气,继续用砖头将大师兄拍成重伤,这就是防卫过当了。

四、正当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二师兄为了激怒大师兄辱骂大师兄,大师兄动手教训二师兄,被二师兄反手一板砖打成重伤,二师兄不构成正当防卫,因为侵害行为是二师兄故意引起的。

五、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这个十分好理解,大师兄正在殴打二师兄,三师弟为了制止大师兄,一砖头将师傅打成重伤,大师兄当场蒙了,停止了殴打二师兄,三师弟不构成正当防卫,因为师傅是无辜的,当然如果是师傅指使大师兄的除外。

最后

正当防卫,是种事后的评价,二师兄在制止大师兄的不法侵害时是没有时间考虑什么事前防卫、事后防卫、防卫过当的,防卫结束后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其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而现实中对于正当防卫的界定却十分富有争议,一旦正当防卫成立,二师兄的行为将不负任何责任,所以最然正当防卫的案件很少,但却能引起吃瓜群众们的广泛关注!

PS:想说一点,在遇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如果能跑尽量跑,防卫是有能力的情况下做出的,而大多数情况人们通常都不了解对手的能力或者高估自己的能力。迅速逃离不失为一种避免侵害的有效方法!

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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