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律师事务所:被告无证据证明鉴定存在违法之处,重新鉴定申请被驳回。

发表时间:2023-05-10 16:14

大连律师事务所:被告无证据证明鉴定存在违法之处,重新鉴定申请被驳回。       

在经过合法程序鉴定并有明确鉴定意见且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被告再次申请重新鉴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浪费了司法资源。根据《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而被告无任何证据证明鉴定存在前述法律规定应予重新鉴定的情形,其要求重新鉴定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根据,故其申请被法庭依法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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