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律师免费咨询|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哪些新变化发表时间:2023-06-15 10:15 大连律师免费咨询|未成年人保护法最新变化! 1.增设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2.增设确立国家亲权责任,即当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时,由国家承担监护职责。 3.增设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时强制报告制度。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了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时强制报告制度,以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制度。以上制度,如未履行报告义务,将被处分,因未及时报告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时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4.列举监护应当做的9类行为,包括:为未成年人提供基本生活照顾;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以及身体健康;妥善管理未成年人的财产等。 5.列举监护的12类禁止性行为,包括虐待、遗弃、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放任未成年人做出有悖于积极向上的举动和生活习惯等。 6.监护人不得使未满8周岁或者由于种种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不适当人员代为看护。更不得使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7.针对留守儿童完善了委托照顾制度。 8.保护法新规定,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将被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经申请,人民法院可以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对于拒不履行有关行政决定的,予以强制执行;判令中止或者撤销监护人资格。 9.明确规定应当由国家临时监护的五种情形。(包括监护人不履行或者因故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等原因) 10.法律明确规定了应当由国家长期监护的五种情形:包括父母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且无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等。 11.关于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处于危困状态、危害监护人身心健康或者其他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法院可根据申请中止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人资格,由国家进行临时监护。 12.如上一条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监护人资格。 13.加强学校保护,细化学校监护职责。 14.认为学校应该建立学生欺凌防控措施。 15.增加居委会和村委会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 16.给予学生在城市公共交通以及水陆空等客运方面实施免费或者优惠票价。 17.增加关于大型公共场所、交通工具、景点等地增加方便母婴、未成年人、学生等使用的卫生设施。 大连律师免费咨询|18.任何组织以及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未成年人按照有关规定应当享有的照顾或者优惠(年龄理由除外)。 19.对于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产品应进行分类管理,避免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 20.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的标准都要提高,并且创建查询和禁止制度,最大程度上防止未成年人遭到侵害。 21.认为政府应当建立统一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查询制度并由公安机关对于上一条所涉及的行业组织提供用工查询服务,以便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 22.违反上述法律规定,未经查询或者录用继续录用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23.倡导未成年人安全有益的使用网络。 24.关于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的规定,具体措施由国务院管理规定。 25.国家网信部门以及文化、广播电视等部门根据网络保护的需要,确定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的种类、范围和判断标准。从而限制该种信息的出现频次和内容。 26.细化政府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 27.规定检察机关代位行使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 28.对于刑事案件中对未成年的被害人也做出了详细的保护规定措施。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或者严重暴力伤害的案件时,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再次伤害。询问遭受性侵害的女性未成年被害人,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